可以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包括以下几类:
1. 文字作品,例如小说、诗歌、剧本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;
2. 美术、摄影等艺术作品,包括绘画、雕塑、摄影等以形象表达方式呈现的作品;
3. 音乐、戏剧等表演作品,如歌曲、舞蹈等以表演形式呈现的作品;
4. 音像制品,指任何录制在磁带、唱片等媒介上的表演或声音;
5. 建筑设计作品,包括建筑物的设计图等;
6. 模型作品,如工业模型等以实物形式表现的作品;
7. 计算机软件作品,包括计算机程序以及相关文档等智力成果。
此外,民间文学艺术作品(如民间传说、民间故事等)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可以申请版权登记。
需要注意的是,版权登记并不是所有作品的必经程序,但登记可以有效地保护作者的权益,解决因著作权归属引发的纠纷。在申请版权登记时,应确保作品具有原创性并符合上述类别。